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GZ**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十二医院外送检验与病理综合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1. 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中“2、病理综合服务合作(病理科合作共建)项目”的“(9)驻点的病理诊断医师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为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或病理学技术)及病理学相关专业职称。”更正为“(9)驻点的病理诊断医师具备病理学相关专业职称。”。
2.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中
| 病理诊断医师资格证书 (4.0分) |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病理学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具有病理学相关专业正高职称及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为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或病理学技术),每提供一人,得4分; (2)具有病理学相关专业副高职称及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为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或病理学技术),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同一人同时满足上述两项不可累计计算。 |
更正为
| 病理诊断医师资格证书 (4.0分) |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病理学相关专业副高(即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1)具有病理学相关专业正高职称(即主任医师),每提供一人,得4分; (2)具有病理学相关专业副高职称(即副主任医师),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同一人同时满足上述两项不可累计计算。 |
3.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
联系方式:罗老师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2号粤海大厦7、**楼
联系方式:**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张女士
电 话:**0-********-**0/**8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