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供排水建设项目四期(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国际社区、碧桂园假日半岛和北部万科城等片区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受(项目单位)清远市清城区顺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清远市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服务中心委托,对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供排水建设项目四期(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国际社区、碧桂园假日半岛和北部万科城等片区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股 电话:****-******2 现澄清为: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城区顺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服务中心 电话:****-******3 ****-******7 若本澄清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澄清文件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项目单位)清远市清城区顺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牵头单位)清远市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