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2)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3月7日**时**分**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4)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莆田港口物流信息大厦(工程总承包)项目修改及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E******************1 现将本项目修改及补充通知内容公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项2.2.4(5)资信评分标准-1.企业资质资格第二点修改为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供应商为投标人(含投标人全资子公司)自有或其参股不低于**%(含**%)的,并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的福建省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福建省还须取得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处(科)备案证明),或被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认定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须提供(1)上述供应商营业执照、(2)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章程、(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页查询截图、(4)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处(科)备案证明资料及福建省装配式混凝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证明资料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认定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证明资料】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