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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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年2月**日在系统中收悉了“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现对上述问题做出如下答复:
问题一:在招标文件中P**、**,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要求:①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输水或供水工程的得2分;②长度不少于3km的隧洞工程的得2分;③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3级及以上(单站装机功率大等于****KW或流量大等于3m 3 /s)泵站工程的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本项满分2.0分。请明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其中一项业绩,就可以得满分?
答复:满足其中一项业绩即可得2分。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页中投标人业绩,若提供的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以上3项指标的是否可重复计分?请明示,谢谢!
答复:招标文件**页“第3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件三 评标标准 四 其它评分标准 1 投标人业绩”修改如下:
招 标 人: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吉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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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