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2.3建设内容及规模:采用疏浚河道、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方案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4.5公里。工程设计洪水标准按**年一遇设计。工程等级为V等,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建设总工期为6个月。建设后,保护人口****人,保护耕地**0亩。现修改为:2.3建设内容及规模:采用疏浚河道、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方案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4.**2公里。工程设计洪水标准居民区按**年一遇、耕地段按5年一遇设计。工程等级为V等,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建设总工期为6个月。建设后,保护人口****人,保护耕地**0亩。 2、本次澄清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没有改变,故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雷山县水利工程建设运行中心 监督单位:雷山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华迅铭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