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5,**6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A********************** 各投标人: 象山经济开发区海洋经济产业园建设工程(B-1-**地块)招标文件已于****年2月7日发布,现就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第二轮(价格竞争)中定标基准价计算对应球号**修改为: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做调整。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浙江象山临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2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