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招标范围:须完成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 现更正为:须完成本项目的整体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由“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贪污受贿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现更正为: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5号)文件的要求执行,没有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及其他被限制投标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3、原招标文件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第1条: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 现更正为:愿意以下浮率(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 4、其他内容不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