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7,**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万吨/年钠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书**1号 致: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 万吨/年钠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 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 1.承包人具备实施暂 估费用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由承包人实施;2.暂估价货物估价:发包人和承 包双方确认的材料价格取代暂估费用招标清单中的暂估价货物的暂估价格;3. 暂估价工程估价:按 GB****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年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和承包人的报价浮动 率确定结算价。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自贡建设》不含税信息价格中价的 均价计算,如果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其价格由承包人报价,发包人审核,由 双方认质认价共同确定,但该认质认价材料及其税金不下浮,人工费调整的系 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费率、规费的费率、税金的税率等按相关政策性文 件规定执行。即:结算价=(按上述规范及定额等确定的总价-认质认价材料费及 其税金)×【1-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与招标控 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认质认价材料费及其税金;3;暂估费用项目中的正 式生活用电(高压部分)、用水和用气均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采招确定,正式用 电、水、气项目均由承包人组织对接相关主管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发包人仅 协助提供需由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修改为:1.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费用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由承包人实施;2.暂估价货物估价:发包人和承 包双方确认的材料价格取代暂估费用招标清单中的暂估价货物的暂估价格;3. 暂估价工程估价:按 GB****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年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和承包人的报价浮动 率确定结算价。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自贡建设》不含税信息价格中价的 均价计算,如果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其价格由承包人报价,发包人审核,由 双方认质认价共同确定,但该认质认价材料及其税金不下浮,人工费调整的系 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费率、规费的费率、税金的税率等按相关政策性文件规定执行。即:结算价=(按上述规范及定额等确定的总价-认质认价材料费及其税金)×【1-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与招标控 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认质认价材料费及其税金;3;暂估费用项目中的正式生活用电(高压部分)、用水和用气均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采招确定,正式用电、水、气项目均由承包人组织对接相关主管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发包人仅协助提供需由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该部分按采招确定的中标价据实进入工程结算价。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与上传的招标清单不一致,现重新上传本项目发包人要求。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注: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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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