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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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前须知附表第 6.1.1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 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由招标人在开标前 **小时内随机抽取。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 (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 5 人 (专家库随机抽取);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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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