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9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4,**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取消宁德市东侨二中周边路网西侧纵一路道路工程项目中标单位中标资格的公告
宁德市东侨二中周边路网西侧纵一路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编号E******************1)于****年**月**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开招投标活动,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福建力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我司收到厦门建加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宁德市东侨二中周边路网西侧纵一路道路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异议书”,针对异议单位提出的“技术负责人(王小美)中级职称证书属于无效证书”,我司向发证机构(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发出协查函件,根据发证机构复函内容做出福建力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技术负责人(王小美)中级职称证书属于有效证书的答复。
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予认可,向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起投诉。我司于****年**月**日收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编号:************),决定为本项目投诉属实,福建力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无效。故我司现重新组织招标。
特此公告!
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