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3月7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补充通知:
因开标时间变更为****年3月8日8点**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步变更为****年3月8日8点**分。
注: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招标文件一样,具有法律效应,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留意本工程的补充通知,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其责任。
招标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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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