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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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提问: 1.诚信库中说明,单位资料不再要求在诚信库存中提供业绩、奖项信息,只需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但在标桥标书制作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公示内容中,要求通过诚信库超链接获取相关信息,请予答疑澄清。 答:按标桥要求制作或咨询软件开发公司(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重要提示内容)。 2.贵公司招标的《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8 万吨三聚氰胺项目三胺 **kV 变电站工程 EPC 》的招标文件中,有变电设备材料清册,无土建工程量明细,土建部分的工程量如何确定? 答:本项目属于EPC工程,已提供初设文件及相关资料,土建部分工程量由承包人结合初设文件进行设计确定。 3.所给的供应商名单,建筑性材料是否全通过供应商名单提供? 答:提供名单的建筑性材料按名单提供,未提供名单的建筑性材料施工时按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约定执行。 4.协调4台高压柜主母线施工材料由谁提供? 答:协调4台高压柜主母线由业主方自行采购,卸车、转运及保管全部由承包方负责(见附件1),承包方现场施工安装。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清瑞 联系电话:**********0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工业园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柳平荣、尹昌秀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号三江至禧一号写字楼**楼 联系电话:****-******8、**********2、**********9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