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不见面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和县西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大芹山康养旅游项目—新建村康养生态旅游项目施工监理
补充通知与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修改为“投标保证金:?要求 ”。
注:1.本招标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平和芹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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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