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双提标项目(丈亭镇)-凤东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扩面工程 澄清修改公告(一) (招标编号:A******************1) 致各投标人: 现对****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双提标项目(丈亭镇)-凤东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扩面工程(招标编号:A******************1)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一、招标公告(PDF版本)中P6页3.2.4中,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万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 **4.****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7.**%,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0万元。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万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 **4.****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7.**%,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0万元。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余姚市再生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名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