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海县一市镇旗门塘除险加固及提标工程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通知发至:各潜在的投标单位 兹通过(**)号修改,补充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一市镇旗门塘除险加固及提标工程》(交易登记号:A**********************)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招标文件第7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4原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预留金为******0元、暂估价为******0元 | 现修改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预留金为******5元、暂估价为******0元 | 2、招标文件第**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附表二:资信标评分标准中第二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 1 分)原为 | 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 业绩 ( 1 分) | 近五年( **** 年 1 月 1 日以来), 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按单个合同完成 过类似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 完成时间以项目法人出具的合同工 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 的质量监督报告的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 (仅限于法定招标项目)和合同;②项目 法人出具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 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上述 2 项材料无法认定工程规模、特征等的, 还须提供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或监 理签章的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 | (1)单项合同类似项目业绩达到招 标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 ①********元的(**0%),得1 分;② ********元的(**%),得 0.8分;③ ********元的(**%),得0.6分;④ ********元(**%)以下(或未提供类 似项目业绩)的,得0.5分。 | 现修改为 | 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 业绩 ( 1 分) | 近五年( **** 年 1 月 1 日以来), 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按单个合同完成 过类似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 完成时间以项目法人出具的合同工 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 的质量监督报告的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 (仅限于法定招标项目)和合同;②项目 法人出具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 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上述 2 项材料无法认定工程规模、特征等的, 还须提供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或监 理签章的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 | 单项合同类似项目业绩达到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①********元(**0%),得1 分;② ********元的(**%),得 0.8分;③********元的(**%),得0.6分;④********元(**%)以下(或未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得0.5分。 | 招标人:宁海县一市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年2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