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4,**3.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FJ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州市人民医院病区能力提升项目(沙茜院区)输配电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泸州市人民医院病区能力提升项目(沙茜院区)输配电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标段 补遗文件(第1次) 各潜在投标人: 1.原开标时间延迟至****年**月**日**时**分; 2.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标准修改为 按代理合同要求 (施工代理费 暂以项目控制价 **4万元 为 基础,费用约为 5万元 ; 最终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后进行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 企业业绩修改为****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已完成1个类似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1分,最多得3分。类似业绩指:单个施工合同**KV及以上电力工程业绩。 5.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 企业资质修改为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得3分。 6.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附件:承诺函 泸州市人民医院 **2 4 年 ** 月 ** 日 承 诺 函 泸州市人民医院 :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泸州市人民医院病区能力提升项目(沙茜院区)输配电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泸州市人民医院病区能力提升项目(沙茜院区)输配电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标段》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年**月**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