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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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宝兴县灵关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室内电梯采购(含安装)(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投标人: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商务评分标准-交付承诺4%-“投标人若承诺取得中标通知书**日内交货到项目现场,且每晚1日交货扣除合同总价1%;得4分,不承诺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修改为:“投标人若承诺在签定合同后**日内交货到项目现场,且每晚1日交货扣除合同总价1%;得4分,不承诺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3月8日**时**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年3月7日**时**分。
招标人:雅安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雅安城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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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