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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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浠水县公安局团陂派出所业务用房和周转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提问,对浠水县公安局团陂派出所业务用房和周转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浠水县公安局团陂派出所业务用房和周转房建设项目(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投标人问题描述: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搜索查询不到本工程项目名称,本项目没有在湖北省一体化平台上备案登记,无法打印带二维码的“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如何解决? 回复: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资料管理人员的姓名和岗位信息应当与“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信息一致。本项目投标只需提供“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截图,无需提供带二维码的名称为“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 本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自行查看。
招标人:浠水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