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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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攸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攸县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返乡创业园二期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2.1.评分标准做如下更正:
2.2 在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节商务要求中增加“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3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3月6日9时**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攸县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地 址:攸县江桥街道办事处兴业路1号 (3)联系人:蔡先生 (4)邮 编:****** (5)电 话: **********6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泰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3 (3)联 系 人:艾斌辉 (4)邮 编:****** (5)电 话:****-********、**********7 (6)电子邮箱: ********5@qq.com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