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JXJPSD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赣江丰城市段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赣江丰城市段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1标、2标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第(6)条修改为“(6)拟投入本项目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三大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三大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3.1增加“(7)参加本次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三、增加“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分解表”,未提供“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分解表”的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四、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赣江丰城市段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年2月**日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分解表"详见答疑澄清文件中“答疑说明文件”。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