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扫描仪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原中标供应商绵阳奇胜科技有限公司,经采购人与该公司多次对接,该公司无法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设备,该公司放弃此次项目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人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监督部门
名称:资阳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松林路**7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4楼**4室)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8-********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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