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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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0,**1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沐川县凤村河防洪治理工程 补遗文件 **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2 业绩要求:近3年(**** 年 ** 月 ** 日 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在 **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施工主合同中,工程内容包含堤防工程类或重点山洪沟治理类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和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业绩的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变更为:近3年(**** 年 ** 月 ** 日 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在 **0 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类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和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业绩的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业绩要求及招标文件第九章 自行择优标准评分因素 业绩要求同上。 原招标文件其他约定事项不变。
招标人:沐川县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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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