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潮安区枫溪政务服务中心首期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潮公易建招字[****]**号) 澄清书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潮安区枫溪政务服务中心首期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项目于****年2月1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招标公告。 因本项目原答疑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因故需延期,原定于****年2月**日9:**开标,现决定延迟该项目开标活动,具体开标时间定于****年2月**日9:**。 特此告知!
注:本澄清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则以本澄清书为准。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年2月6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