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荣县场镇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留佳、双古)项目 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更正为: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2.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前附表 2.2.4(5)2.2.4(5)“2、?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此项最高得2分。” 更正为:“2、?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此项最高得2分。” 3.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前附表 2.2.4(5)2.2.4(5)“(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2分,具有结构专业类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结构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更正为:“(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2分,具有结构专业类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结构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4.?项目初设图纸以本次补遗后上传的为准。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荣县兴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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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