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市安居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备采购 二 标段 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遂宁市安居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设备采购二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正: 1.将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注: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级机构授权书。 修改为: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 2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以本补遗的内容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
招标人:遂宁宸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