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HLDJF_DX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相关描述“开标当月前(****年7月至 ****年**月,不含开标本月)连续交纳6个月(含)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现澄清为“开标当月前(****年8月至 ****年1月,不含开标本月)连续交纳6个月(含)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2、招标文件**.1.1说明事项增加一条:本项目需要施工组织设计。(详见附件1)3、招标文件**.1.1说明事项增加一条: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一级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不得参与本项的投标。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