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6,**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第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1)合同签订后办理完中标通知书备案后,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价款的 **%进行拨付。工程按进度拔款,承包人每月 ** 日,按照合同条款及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统计报表上报,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负责人审定签字,发包人按审核价款的 **%签发付款凭证并于次月的 ** 日付款。如当月形象进度未按计划完成,则不予拨付,待下月形象进度同时完成时给予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经审计部门审计结算后,拨付至审定结算值的 **%,财务决算完成后拨付至审定结算值的 **%,留审定结算值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且财务决算完成后付清(不含利息)。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财政部门资金拨付到位为准。”变更为“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承包方每月**日提交当月完工程量报表,监理人、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于月底前审核完 毕并报相关部门,经审批后于下月底前支付至审核价款的**%,如当月形象进度未按计划完成,则不予拨付,待下月形象进度同时完成时给予拨款。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将竣工资料送至崂山区档案馆后, 承包人根据合同、签证、齐全的结算资料上报结算,经监理审核后上报发包人,由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复核,经财务决算审核后,付至审核后工程造价的**%,剩余3%作为工程保修金。”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