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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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宜宾安仕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厂房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三、技术性能指标
(1)第1.2节钣喷线喷烤房中序号第**项:“固定线路防爆,纳米加热系统:左右各配4组,后侧2组,3KW/组。共**KW。每组加热器独立控制,提供纳米专利证书。”
修改为
第1.2节钣喷线喷烤房中序号第**项:“固定线路防爆,纳米加热系统:左右各配4组,后侧2组,3KW/组,共**KW,每组加热器独立控制。”
(2)第1.3节独立喷烤房中序号第**项:“固定线路防爆,纳米加热系统:左右各配4组,后侧2组,3KW/组。共**KW。每组加热器独立控制,提供纳米专利证书。”
修改为
第1.3节独立喷烤房中序号第**项:“固定线路防爆,纳米加热系统:左右各配4组,后侧2组,3KW/组,共**KW,每组加热器独立控制。”
(3)第1.4节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备(含在线监测)中序号第**项:“企业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环境治理能力评价证书;(提供证明材料)”
修改为
第1.4节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备(含在线监测)中序号第**项:“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环境治理能力评价证书;(提供证明材料)”
(4)删除第2节维修设备技术参数表中序号第2.**项:“激光四轮定位仪产品符合ISO****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CE证书。”
(二)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
(三)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宜宾安仕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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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