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2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8,**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龙首山风景区山地步道景观工程(二期)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霞浦龙首山风景区山地步道景观工程(二期)”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2 其他”增加“**. 福建省外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为准。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霞浦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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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