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2,**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青岛海高港口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于****年2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现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控制价已重新调整备案。现将调整后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以招标澄清的形式重新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新。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二十条变更为: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0.**元,即优惠率不得低于3%,否则按废标处理,优惠率=(1-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0%。 3.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附件中2合同协议书中修改如下: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佰零伍万元整 (¥ ******0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特此澄清。 本澄清作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各投标人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