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F**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婴儿转运培养箱系统(集美院区)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恢复采购,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9:**:**(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中交货方式由“中标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天内将上述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验收合格后,接采购人通知后需移机到集美院区指定地点,并承担移机费。”
更正为“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做好供货准备,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的**个日历日内将上述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原招标文件第Ⅴ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交付期由“中标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天内将上述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验收合格后,接采购人通知后需移机到集美院区指定地点,并承担移机费。”
更正为“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做好供货准备,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的
个日历日内将上述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原招标文件中交货地点由“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号”
更正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原招标文件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表述由“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1)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缴纳合同价款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履约保证金减半收取。)(2)提交形式: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非现金形式的保函形式提交。若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函必须为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独立保函,有效期应至货物验收合格后九十日。中标人应确保履约保函在应担保期间内一直有效,如履约保函提前到期,中标人应自行在履约保函到期前**天内重新开具保函或办理保函延期手续或提供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从应向中标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与履约保证金相等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未发生采购人依本协议需兑现履约保函情形的,履约保函到期后退还。(3)退还时间:在验收合格满1年,且无合同纠纷情形下,采购人凭收到中标人出具的采购人未返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收款收据、合同复印件、售后服务合格证明以及签字确认质量保证期内运行正常等付款材料后,以转账方式或者退还保函形式无息退还。”
更正为“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1)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缴纳合同价款的**%作为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应缴纳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保期内履约保证金。(2)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则履约保证金减半收取。(3)提交形式: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非现金形式的保函形式提交。若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函必须为银行开具的独立保函,有效期应至货物验收合格后九十日。中标人应确保履约保函在应担保期间内一直有效,如履约保函提前到期,中标人应自行在履约保函到期前**天内重新开具保函或办理保函延期手续或提供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从应向中标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与履约保证金相等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到期后退还。(4)退还时间:在全部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收到中标人出具的采购人未返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收款收据、合同复印件、验收合格报告等付款材料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或者退还履约保函(中小企业减半收取)。在验收合格后满1年,且无合同纠纷情形下,采购人凭收到中标人出具的采购人未返还质保期履约保证金金额的收款收据、合同复印件、售后服务合格证明以及签字确认质量保证期内运行正常等付款材料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3%质保期履约保证金(中小企业减半收取)。”。
6、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由“(1)全部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收到付款应提交的单证和文件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0%的合同价款。中标人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1)金额为有关合同价款**0%的正式发票(最终验收时)。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如有)。3)采购人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4)进口报关单、商检单等(如有)。5)履约保证金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如有)。”
更正为“按进度付款:1)合同生效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交付的为合同总金额**%或5%(中小企业)的等额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合同总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待采购人对提交的材料审核合格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2)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向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主机和主要配件,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后,凭收到经采购人签署的到货清单确认表、中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待采购人对提交的材料审核合格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的合同价款。3)全部货物交货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且于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到位后,采购人凭收到中标人交付的合同总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应提交的单证和文件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标人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1)金额为有关合同价款**%的正式发票(最终验收时)。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如有)。3)采购人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4)进口报关单、商检单等(如有)。5)履约保证金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如有)。”。
7、原招标文件第Ⅳ章采购合同更正后内容详见附件。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及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6,邮箱:****,否则视为贵司已收悉。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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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厦门市镇海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9号海晟国际大厦**层****
联系方式:陈雅倩****-******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雅倩
电 话: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