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S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綦江区朝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二标段 ) 招标文件补遗通知(1)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将重庆市綦江区朝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YZB**2 4 - **8 )(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补遗通知形式告知你们。本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补遗通知为准。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1开标时间和地点中增加:“2、本项目开标将试用“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出席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也可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全过程开标活动。开标活动信息以开标现场或不见面开标系统收到并展示的信息为准。” 二、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 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次补遗通知发出。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江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公司: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 4 年 2 月 6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