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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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龙门县农村集中供水地派镇大新、上仓、古洞、沥头、九牛圳、地派村供水设施改造提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编号:惠公易建龙门【****】**4)于****年2月1日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作出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或盖章要求“(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且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之后形成扫描件并且编辑入电子商务投标文件中。” 更正为:“(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且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信用承诺书由联合体各方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之后形成扫描件并且编辑入电子商务投标文件中。” 2、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价格清单 “备注:1、投标总价=勘察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1)设计费=**2.**万元×(1-设计投标下浮率)。(2)建安工程费=****8.**万元×(1-建安工程投标下浮率)。2、结算价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有关约定进行结算。” 更正为:“备注:1、投标总价=设计费+建安工程费(1)设计费=**.**万元×(1-设计投标下浮率)。(2)建安工程费=**9.**万元×(1-建安工程投标下浮率)。2、结算价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有关约定进行结算。” 潜在投标人可重新下载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如招标文件有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龙门县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龙门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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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