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潼南区**处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答疑 补遗文件(第三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对“潼南区**处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答疑补遗(第三次)发布如下: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改如下: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不变 以上答疑补遗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在相关网站进行查看,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查阅,均视为对以上事项的全部知晓,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答疑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