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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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企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商物粮甲级]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5.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央储备粮三明直属库有限公司(建宁)仓储一期项目(设计) 补充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节的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9项补充合同条款“4.设计概算超过最终结算的**%-**%(不含),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2%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设计概算超过最终结算的**%,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5%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设计概算超过竣工财务决算,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修改为“最终结算较设计概算节概**%-**%(不含),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2%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最终结算较设计概算节概**%以上,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5%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竣工财务决算超过设计概算,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 2.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第3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2.1条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技术类专家8名和招标人代表1名”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技术类专家4名和招标人代表1名”。
注: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三明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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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