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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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7,**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LSDGCZHPG****[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川区青峰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川区青峰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文件 质疑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可以不? 回复:不可以。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补遗文件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投标报价”第**.1条更正为: **.1 本工程招标设置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5.** 元(大写:玖佰壹拾陆万零肆佰伍拾伍元陆角),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投标报价”第**条更正为: **. 安全生产费 根据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6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的通知》(渝水办建〔****〕8号)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函》及经济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总报价中,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因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投标函》为固化格式,《投标函》的安全生产费费率“2.0%”无法更改,故《投标函》的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 本招标项目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标准按实结算。 (三)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以本次发布为准(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三信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2月2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