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后勤物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报价形式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报价方式为报总价,现更正报价方式为报下浮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备案计划号:********************[****]****5;
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
3.因系统默认格式原因,word文件中3.2.2服务要求有显示不全的请以该文件pdf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平岗路**0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辰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1号1栋2单元7层**6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女士
电话:**8-********
四川辰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