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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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教三楼项目设计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现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教三楼项目设计(标段编号:E**********beqh**iyv**1)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资质要求为: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现澄清为: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其他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澄清后的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西安交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