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HLDJF_DX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单位:1、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4号文),工程排污费不计取。如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中,出现因不计取工程排污费或工程排污费控制单价为零的情况,由此引起的清单报红不作废标处理。2、 因新点系统原因导致多家投标单位上传不了投标文件,经建设单位与监管部门招标办决定,开标时间****年1月**日上午9:**延期至****年2月2日上午9:**开标。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