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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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体育学院整体迁建综合馆及配套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配套项目标段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 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分值2分,修改为:分值1分;评分标准:“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全面、合理、针对性等评审;优得1.6-2分,良得1.2-1.6分,一般得0.8-1.2分,差得0-0.8分,无得0分。”修改为: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全面、合理、针对性等评审;优得0.8-1分,良得0.6-0.8分,一般得0.4-0.6分,差得 0-0.4分,无得0分。 二、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增加一项评分因素: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分值1分);评分标准:根据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的全面、合理、针对性等评审;优得0.8-1分,良得0.6-0.8 分,一般得0.4-0.6分,差得0-0.4分,无得0分。 三、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中“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修改为: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四、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班子其他配备情况中的“注:以上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近6个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无社保证明不计分。”删除。 五、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体育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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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