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章水镇赤水水站应通尽通工程澄清修改公告(二)
标段编号:A******************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章水镇赤水水站应通尽通工程(招标编号:A******************1)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修改为: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修改为: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4、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进行修改,现已重新上传,请自行下载。 二、澄清修改公告(一)、(二)均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澄清修改公告信息,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仲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