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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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8,**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段 答疑文件**3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 根据《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号第二十条“本奖项于****年将原“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名称修改为目录登记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年后“优秀(公共)建筑设计”的奖项名称已经发生变化,即****年以后没有“优秀(公共)建筑设计”的奖项名称。现评分办法中关于2.2.4(5)条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信誉一栏,“近3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获得1个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公共)建筑设计)的得3分,”中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公共)建筑设计)的奖项名称表述有误,请知悉? 回复:本项目设定的“优秀(公共)建筑设计”奖项为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公布的目录内以内的奖项,且奖项的年限及分值要求均符合《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的相关规定,故请按原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提问2: 招标公告第3.1.3条中所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1)中的“设计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若不是,可否由一人兼任? 回复:①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非同一工作岗位;②项目负责人不能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招标人: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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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