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清新区滨江自来水厂扩网工程)答疑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德源城泊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清新区滨江自来水厂扩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针对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问题1:本项目评标方法中“其他择优因素”为:获得过奖项的施工企业与清远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得5.5分。 问:若获得过奖项的施工企业与清远市以外的其他省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此项是否可以得分? 答:获得过奖项的施工企业与清远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得5.5分。 问题2:本项目评标方法中“其他择优因素”为:获得过奖项的施工企业与清远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得5.5分。若只允许清远市龙头企业得分、排斥外地龙头企业,该项评审标准涉嫌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规定,以及违反《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其他以不合理条件排斥、差别对待或限制外地企业及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活动的情形”的规定。请响应住建部对于招投标领域所强调的一系列细则,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性。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参照《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符合相关规定。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德源城泊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 1 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