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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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号文规定执行 [填写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序列和等级要求,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应写明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资质序列和等级要求。]资质。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包含接受、不接受,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选择其中之一填写。]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填写设计负责人相应的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和等级。]。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线递交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记名投票法(定性评审法) | |||||||||||||||
| 开标时间 | ****-**-** **:**:** |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Calibri';font-size:**.0pt;}span.X4{font-weight:bold;}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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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