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来宾市华侨安置房工程1~8#楼未完工工程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来宾市华侨安置房工程1~8#楼未完工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E******************1 三、本次澄清公告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需要新增单价的须进行下浮。新增单价下浮系数=6%+(1-中标总价/招标控制价总价)”现澄清更正为:“**.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需要新增单价的须进行下浮。新增单价下浮系数=6%+(1-中标总价/招标控制价总价),最终新增单价=未下浮的新增单价×(1-新增单价下浮系数)。 (四)原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2月** 日**时**分。现澄清更正为:“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2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随着变更,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更正内容的作相应变更,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网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5。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来宾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翠屏路**9号金创中心**、**楼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号绿城国际**楼****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黄工 联 系 人:玉积 电 话:****-******6电 话:****-******9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网 址:/
****年 1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