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凌云县伶站乡产城融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E**************** **1 二、公告事项 1、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故本项目排名第 一 的中标候选人顺延至排名第 三 中标候选人 广西英超建设有限公司 。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公告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伶兴街1号 联系人:杨胜智电话:****-******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3楼 联系人:卢凤翠电话:****-******6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