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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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竹山县智慧停车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三标段第2次答疑 (标段编号HBZS-******SZ-********1) 各投标人: 竹山县智慧停车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三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费率报价为有效评标价。”现修改为:“1、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评标价”。其他事项不变。
十堰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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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