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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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阆中市农田整治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第一批)—阆中市柏垭示范片柏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招标 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1 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项目开工后,每月支付当月已完成工程总量的 **%;工程完工验收后,经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在完成发包人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在审计结算后支付;发包人在审计结束后 ** 天内支付审计金额的 **%,剩余3%质保期满后 ** 天内无息支付。(注:工程款的支付待财政资金拨付后足额支付),未尽事宜按阆府办发〔****〕7号文件执行。 更正为:**.1 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拨付比例不得超过(增加工程量除外)合同价款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剩余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完成项目竣工账务决算批复,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且完成合同约定时付清。未尽事宜按阆府办发〔****〕7号文件执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阆中市蜀阆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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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