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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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高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投标真实性保障措施:本项目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人以及勘察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将投标文件内所附所有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社保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交由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核查真实性,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投标文件内所附所有证明文件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且承担由此给业主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者核查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按关于严厉打击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川发改招管[****]****号)第四条规定: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不得参与业主单位一年内招投标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修改为:
1、投标真实性保障措施:本项目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人以及勘察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将投标文件内所附所有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社保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交由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核查真实性,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投标文件内所附所有证明文件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且承担由此给业主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者核查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按关于严厉打击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川发改招管[****]****号)第四条规定: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不得参与业主单位一年内招投标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其他人员
一、设计单位拟派人员(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4)造价负责人(1人):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或土建)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或土建)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5)电力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电力工程师(供配电、发输变电)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6)污水处理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修改为: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2)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4)造价负责人(1人):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或土建)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或土建)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5)电力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电力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三)删除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其他要求设计和勘察单位非联合体投标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四)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
(五)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高县第二人民医院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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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