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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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公资建******号】平顶山市示范区秋实东路(龙翔大道-长安大道)道路新建工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示范区秋实东路(龙翔大道-长安大道)道路新建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1月**日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 4、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2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2、更正内容: 原申请人资格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其他要求:3、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年1月以来至少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变更为: 其他要求:3、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原申请人资格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其他要求:2、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年1月以来至少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变更为: 其他要求:2、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5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8N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7B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7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 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宏图路中段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名称:平顶山市应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9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与菊香路交叉口西南角1#
2、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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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